nba下注官网 正帆科技两募投项目结项及提前结项 拟将1.33亿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jz:field.toptypename/}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96,证券简称:正帆科技)于2025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告,公司将对"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医药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结项,对"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气建设项目(二期)--年产890吨电子先进材料及30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进行提前结项,并计划将合计13,342.4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号),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410,9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109.5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73.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636.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4日到位,并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涉及结项和提前结项的募投项目共有两个,具体情况如下:
正帆百泰募投项目
该项目全称为"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医药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699.5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12月23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61.75万元,使用进度为72.3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269.0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铜陵二期募投项目
该项目全称为"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气建设项目(二期)--年产890吨电子先进材料及30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12月23日,该项目中"年产890吨电子先进材料及30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部分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999.97万元,使用进度为71.4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0,073.4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13,342.4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项目节余及提前结项原因分析
正帆百泰募投项目节余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优化项目规划设计,加强各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项目尚有1,136.15万元合同尾款及增补合同款尚未支付;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相应利息收益。
铜陵二期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原因
该项目原为两部分组成:年产890吨电子先进材料及30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投资预算25,000.00万元)和高纯和超高纯气体现场制气服务项目(投资预算10,000.00万元)。
截至目前,年产890吨电子先进材料及30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高纯和超高纯气体现场制气服务项目由于以下原因拟终止实施:
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制造业等高耗能行业面临产能调整、环保限产或转型升级压力,新建项目减少;泛半导体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链经历了过去几年的扩张后,产能出现过剩,竞争激烈,导致对大宗气体的新增现场制气设备需求锐减;半导体行业正处于从"缺芯"狂潮后的调整期,LED、化合物半导体及平板显示等行业短期也受到消费电子疲软和新能源汽车去库存的影响,投资节奏放缓,对高纯氮气等的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项目较少。
基于上述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规划调整,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纯和超高纯气体现场制气服务子项目,将铜陵二期募投项目提前结项。
此外,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益也是节余资金的重要来源。
董事会及保荐人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次合计1.33亿元节余募集资金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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